為了提高企業形象,為用戶提供優質服務,強化內部管理,改進工作作風,特向市民作出以下六項11條承諾。
一、社會服務承諾條款
(一)業務接待
用戶來人、來信、來電咨詢業務,要做到熱情接待、耐心解答、文明禮貌,并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用戶,做到“件件有著落,事事有回音”。如未能實現本承諾,經查實每延誤一天賠償用戶1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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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地址:體育路4號
聯系電話:3296332
(二)用水報裝
1、用戶用水報裝提出書面申請后,7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,若不能按時答復的,經查實每延誤一天賠償用戶1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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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:4829961 3296332
2、在接到用戶用水申請和用戶提供有關資料并交納有關費用后,7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勘察。在具備接水條件下,經市規劃管理部門確定管線走向并批準后,直徑100毫米以下(含100毫米)管道工程,10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;直徑大于100毫米的管道工程,20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圖設計。如未能實現本承諾,經查實每延誤一天賠償用戶1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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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供水水質
嚴格執行《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》GB5749—2006,加強水質管理和檢測,公司管網水全年水質綜合合格率不低于99%。如未能實現上述承諾,每降低1%,賠償10000元,由南寧市住建局考核執行。
(四)供水壓力
1、管網干線末梢服務壓力按規定不低于0.14兆帕標準,全年公司管網壓力合格率不低于99%。如未能實現本承諾,每降低1%賠償10000元,由南寧市住建局考核執行。
2、停水通知。停水應提前一天通過《南寧日報》等新聞媒體通知用戶(水廠突然停電、管道突然爆裂等突發性停水除外)。如未能實現本承諾,一次賠償1000元,由南寧市住建局考核執行。
(五)抄表服務
1、抄表人員掛牌上崗,定期抄表。如因用戶原因造成無法抄表時,抄表員3個工作日內下發《表位存在問題的通知單》或按有關規定執行。如未能實現本承諾,經查實一次賠償用戶10元。
2、公司全年抄表準確率不低于99%。如未能實現本承諾,每降1%賠償1000元,由南寧市住建局考核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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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管網維修
1、管道直徑在100毫米(含100毫米)以下,明漏在接到報漏后24小時內修復,暗漏在查明漏點后24小時內修復;管道直徑在100毫米以上、400毫米以下的,明漏在接到報漏后36小時內修復,暗漏在查明漏點后36小時內修復。如未能實現該承諾,一次賠償1000元,由南寧市住建局考核執行。
2、管徑在400毫米以上的管道發生爆管、斷管事故,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趕到現場并開始處理,連續作業至修復通水為止。如未能實現該承諾,一次賠償1000元,由南寧市住建局考核執行。
3、自來水閥門井蓋丟失,在接到報告后,10小時內復蓋好;閥門井損壞的,24小時內修復。如未能實現該承諾,一次賠償100元,由南寧市住建局考核執行。
聯系部門:管網管理處 供水服務熱線
聯系地址:明秀東路5號 體育路4號
聯系電話:3318667 3296332
二、投訴受理
公司供水服務熱線負責受理用戶投訴。接到用戶投訴后,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,15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意見。
受理部門:供水服務熱線
投訴電話:3296332
投訴地址:體育路4號
郵 編:530031
三、本社會服務承諾自公布之日起實行。